因我機構無法收回房地產權證:粵房地權證陽春字第0200024116號、他項權證:陽春:0200017462號原件,根據(jù)《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(qū)人民法院執(zhí)行裁定書(2025)粵0105執(zhí)恢268號)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》第二百六十二條的規(guī)定,將房地產權證:粵房地權證陽春字第0200024116號、他項權證:陽春:0200017462號原件予以注銷。
公告單位:陽春市自然資源局
2025年05月15日
聯(lián)系電話:0662—7766105。
聯(lián)系人:楊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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